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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 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 同时收取包


(2013年)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0.585+2.34)×10%=1.2925万元

B.(10+0.585)×10%=1.0585万元

C.[10+(0.585+2.34)÷(1+17%)]×10%=1.25万元

D.[10+0.585÷(1+17%)]×10%=1.05万元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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