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职业资格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李某 张某 王某分别出资14万元 16万元和70万元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水产品加工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


李某、张某、王某分别出资14万元、16万元和70万元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水产品加工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李某和张某的出资为现金,王某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公司的经营极为红火,而原有的投资已经不能扩大再生产,于是又吸收刘某的现金出资20万元。后来由于竞争加剧,导致企业负债累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王某作为出资的房产价值仅有35万元。又查明,王某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有2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王某以其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15万元)等到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行足

B、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承担7万元,张某承担8万元

C、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张某和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刘某、张某、赵某和王某四人分别出资5 万元、8 万元、20 万元和40 万元成立一家专营照相器材的有限责

  • 刘某 张某 赵某和王某四人分别出资5万元 8万元 20万元和40万元成立一家专营照相器材的有限责任

  • 刘某 张某 赵某和王某四人分别出资5万元 8万元 20万元和40万元成立一家专营照相器材的有限责任

  • 王某 李某 张某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 王某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 李某出资10万元 张某提供家

  • 张某 王某和李某于某年6月分别出资2万元 4万元和6万元成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城乡日用品批发

  • 张某 王某和李某于某年6月分别出资2万元 4万元和6万元成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城乡日用品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