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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 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 合同约定每月租金3000元 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


2009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8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6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10000元。已知财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1%o。甲公司6月份应补缴印花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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