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财会类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 王某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 李某以为电


王某向张某借款,王某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脑归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

  • 张某以自有的一套进口音响作抵押向王某借款 已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 张某未通知王某 便将该音响卖给了

  • 赵某向张某借款 以自己的一台便携式电脑作为抵押 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便携式电脑即归张某所

  • 王某向赵某借款 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古董花瓶设定质押担保 王某为此就该花瓶购买了一份财产意外损失险。

  • 赵某向张某借款 以自己的一台便携式电脑作为抵押 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便携

  •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16年1月16日 为给王某治病 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 约定于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