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发文字号的书写位置正确的是()。
A、(下行文)在发文机关标识正下方
B、(平行文)在标题右上方、红色反线的右下方
C、(上行文)把发文字号放在右侧、签发人放在左侧
D、(上行文)把发文字号放在左侧、签发人放在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