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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 乙 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 乙 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


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该约定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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