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贫困地区和其他公益事业进行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20%
B、30%
C、40%
D、50%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贫困地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