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只气瓶第一次充装时即应粘贴警示标签,如发现标签脱落、撕裂、污损、字迹模糊不清时,充装单位应及时补贴或更换标签。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气瓶()单位必须在每只充气气瓶上粘贴符合国家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
气瓶的瓶帽 防震圈 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应完整。
气瓶未充装前应在气瓶上牢固粘贴充装产品合格标签。()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自有产权或者托管的气瓶上粘贴气瓶警示标签。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充装完毕验收合格的气瓶上牢固粘贴充装产品合格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