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期内有效。
经过检验,安全附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或不合格期间均有效。
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 但在变更时经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 可以进行变更登记。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是办理使用登记证不可缺少的。
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压力容器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 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 领取使用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