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防卫过当
结合以下案例思考什么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被告人陈以良与被害人雷某素有怨恨。1999年7月1日相遇后,雷向其挑衅,并用膝盖顶其裆部。陈疼痛弯腰后,遭雷继续殴打,陈便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雷某左脚部刺了一刀,造成重伤。法院认为,雷某的殴打行为不属于《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中的“行凶”,陈某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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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脊椎动物的皮肤是适应陆栖活动的防卫器官()。A、透水性好B、防止细菌侵入C、结构疏松D、对
防卫挑拨 假想防卫 防卫不适时都是防卫过当的一种表现。
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采取正当防卫致人死亡的 不管什么情况 都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的情形是:A.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B.防卫不适时C.假想防卫D.防卫挑拨
我国刑法中的“防卫不适时”指的什么情况?A.事先防卫B.假想防卫C.防卫挑拨D.事后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