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几年的执业药师,不予注册()。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已注册 执业药师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 予以A.不予注册 B.首次注
已注册 执业药师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予以A. 不予注册 B. 注销注册 C. 再次注册 D. 变更
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几年以上者 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执业单位向注册机
已注册 执业药师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予以()A.不予注册B.注销注册C.再次注册D.变更注册
对执业药师处罚条例是A.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 取消其执业药师资格 注销注册
已注册 执业药师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予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