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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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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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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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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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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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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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