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网站首页
问答
问题热点
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职业资格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
题干
|
答案
|
搜索
|
相关
问题
根据宪法第134条之规定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 应当采
根据宪法第13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采取的方式为:()
A、使用普通话
B、为他们翻译
C、用他们通晓的语言问话
D、用非当地通用语言进行审理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暂无相关推荐
最新题目
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 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法性的目.....
根据特定要素模型理论 一个部门产品价格水平的上升不会导致()..
把质量和效益摆在核心地位 就要以()为中心 以()为抓手 全.....
简述程序的空间局部性原理的含义。..
简述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