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建筑工程类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合同法规定 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情形之一 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规定,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情形之一,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未提供可靠的合同担保

D、丧失商业信誉

E、未办理保险业务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我国《合同法》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中止履行()

  • 根据《合同法》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 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特定情形的 可 以中止履行。这

  • 我国《合同法》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中止履行(

  • 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 下列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是()。A.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

  • 《合同法》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律规定的中止履行合同情形的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