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罪并罚中,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对数个附加刑采用()。
A、可以不执行 相减原则
B、可以执行 相减原则
C、无需执行 吸收原则
D、仍需执行 相加原则
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是混合原则。如果数罪中被判处的有死刑或无期徒刑,则采用()原
数罪并罚时,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A.无须执行B.可以不执行C.可以执行D.仍须执行
数罪并罚中 判处管制的 最高刑期不能超 过:( ) A. 1年 B. 2年C. 3年 D. 4年
数罪并罚时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附加刑:( ) A.种类相同的 合并执行B.仍须执行C.种
数罪并罚中 判处管制的 最高刑期不能超过:( )A.1 年 B.2年C.3年D.4年
在数罪并罚时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