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A、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B、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C、包庇同案人员的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D、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E、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中国证监会应当从重处理:
办税服务场所工作人员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 应当从重或者加重责任追究 直至取消执法资格。
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协会应当从重处理。
公职人员犯罪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 予以开除。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