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封后的口腔科麻药使用时限为
A、不得超过4小时
B、不得超过8小时
C、不得超过24小时
D、不得超过30小时
E、不得超过48小时
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酶超过24
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
启封后的口腔科麻药使用时限为A.不得超过4小时B.不得超过8小时C.不得超过24小时D.不得超过3
对开放性损伤进行清创术的时限 一般不得超过伤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