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钩的报废标准为()。
A、有裂纹、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B、扭转变形超过10度
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大20%
D、危险断面或颈部发生塑性变形
吊钩的报废标准有()A.表面有裂纹B.挂绳处达磨损尺寸的10%C.开口度增加15%D.扭曲变形超过10°
吊钩的钩柄不得有塑性变形 否则应报废。
对采用GB/T10051.1《起重吊钩第1部分:力学性能 起重量 应力及材料》规定的新材料制造的吊钩 开口变形达原尺寸的10%时 应报废;其它吊钩的开口变形达原尺寸的15%时 应报废。
吊钩报废标准()
吊钩的报废标准( )。
吊钩的报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