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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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输变电部分的监控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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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系统频率降至48.5HZ及以下时 各级值班调度员及发电厂 变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可不受“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的限制 自行拉停馈供线路或变压器 使系统频率在15分钟内恢复到49.0HZ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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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母线电压低于电压曲线允许偏差的下限时 发电厂 变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自行加大发电机 调相机的无功出力(直至设备的最大限度) 退出电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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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网发生稳定破坏时 应采用适当措施使之再同步 防止电网瓦解并尽量减小负荷损失。其中频率升高的发电厂 应立即自行降低出力 使频率下降 直到振荡消失或频率降到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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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操作后应检查各相的实际位置 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 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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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系统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时 有关发电厂 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利用发电机 调相机的过负荷出力来限制电压继续下降。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