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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市甲公司与乙公司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约定甲公司以其所有的A大厦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


北京市甲公司与乙公司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所有的A大厦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贷款5 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乙银行发放了贷款。甲公司后又在A大厦项目所在地块上增建了一栋商务配楼,尚未竣工。甲公司因另案被法院判决支付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乙银行的贷款。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乙银行可以请求法院将A大厦和商务楼以及整个项目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拍卖,但无权就商务配楼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B.商务配楼使用了乙银行拥有抵押权的土地,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C.商务配楼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卖、转让

D.乙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时,可以请求法院只拍卖A大厦和整个项目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拍卖商务配楼的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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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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