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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 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 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 不符合《合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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