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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鄂建规[2016]1号)中规定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标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3个月前可向评价机构申请延期使用复评。()


《湖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鄂建规[2016]1号)中规定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标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3个月前可向评价机构申请延期使用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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