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危险废物的数量,可以综合()等证据作出认定。
A、被告人供述,
B、涉案企业的生产工艺
C、物耗、能耗情况
D、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