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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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且与甲公司属于非关联方),同时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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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x16年3月10日 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 开出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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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0日 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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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0日 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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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00元 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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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0日 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 货款为300万元(含增值税额)。合同约定 乙公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