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指数作定期调整时,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
A、8%
B、9%
C、10%
D、11%
当沪深300指数调整成分股时,沪深300行业指数成分股滞后半年进行相应调整 ()
沪深300指数每次调整的比例定为不超过()。 A.10% B.20% C.15% D.5%
当沪深300指数调整成分股时,沪深300行业指数成分股滞剧半年进行相应调 ()
沪深30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修正公式为:修正前的调整市值/原除数=修正后的调整
当沪深300指数调整成分股时,沪深300行业指数成分股滞后半年进行相应调整。
在指数的加权计算中 沪深300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 调整股本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