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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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甲就县工商局拒绝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驳回了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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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号为“广场小吃”的饭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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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于2000年取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期为10年。2001年年检时,县工商局将经营期限改为5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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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根据县工商局在办公场所公示的要求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 但是县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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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某甲因销售货物时屡有短斤少两的现象 工商局发现后决定对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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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谢某就县工商局拒绝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 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驳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