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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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4年12月30日 将一栋刚开发完成的商品房以经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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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0日 甲企业委托乙单位代销一批商品 商品实际成本为100万元 代销价格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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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2002年12月20日销售给乙企业商品一批 因存在质量问题 甲企业发出商品时 没有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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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3月1日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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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3年9月与乙公司签订合同 在2014年4月销售20件商品给乙公司 单位成本估计为1500元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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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2014年1月20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 已进行收入确认的有关账务处理 同年2月1日 乙企业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