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
医院 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
医院 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担保法》中规定:学校 幼儿园 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