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在厂内生产现场、装卸作业区,速度不应超过10公里/时。()
厂内机动车辆只能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进行运载、装卸、施工等现场作业。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业企业厂内铁路、
厂(场)内机动车辆在厂(场)内现场、装卸作业区,应按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仅限于在厂矿 机关 团体 学校 码头 货场 生产作业区 施工现场 厂内火车专用线等企事业单位区域使用运行的机动车辆。
厂车在厂内生产现场 装卸做作业区 按规定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厂内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