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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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1日晚8时许,王某、李某与龙某等人在回住处途中,与郑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郑某回到其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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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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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调解郑某(17岁)与王某打架案件。由于郑某在本地打工生活,父母在外地,其提出不通知父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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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因为家中生活困难 带着妻子和儿子出外打工。儿子到了上学的年龄 刘树将他送到当地的学校 但该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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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与刘某是同事 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 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并以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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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与刘某是同事 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 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并以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