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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 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 纷 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 该法 院受理了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 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 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 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 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皖。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 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娜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晓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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