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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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对外代表企业,乙、丙不执行企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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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负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该亏损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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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三人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但由于经营失误 合伙企业严重亏损20万元 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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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三人于2015年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甲是普通合伙人 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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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甲欲转变为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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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 甲出资5万元 乙出资3万元 丙出资2万元 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 约定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