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职业资格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


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

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张某向荣发装修公司的住所地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

  • 经建设单位的同意 甲建设工程公司与乙建筑施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为甲公

  • 经建设单位的同意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建筑施工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为甲公司承包

  • 劳务派遣关系中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公司 乙公司为用工单位 丙公司为甲公司的下属分公司 赵某为被派遣劳动者。下列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 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

  • 2016年6月王某应邀为甲公司员工进行法规培训 取得所得300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