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财会类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2015年1月1日 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 乙企业为甲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保证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


2015年1月1日,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15年7月1日,贷款期限届满,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银行在2015年8月1日时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企业于2015年8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清偿了债务,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从( )开始计算。

A. 2015年7月1日 B. 2015年8月1日 C. 2015年8月10日 D. 2016年1月1日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2015年1月1日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 借款期限为1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

  • 2014年1月1日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 约定2015年1月1日还款;2014年7月甲公司

  • 2015年1月1日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 借款期限为1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

  • 2018年1月1日 甲公司于乙银行签订一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 限期1年

  • 2018年1月1日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 乙公司为甲公司的银行债务提供保证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

  • 2018年1月1日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 乙公司为甲公司的银行债务提供保证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