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答题翼 > 问答 > 财会类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问题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 公司于2009 年1月?2012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 目 发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09 年1月?2012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 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 2009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 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 2009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 于2010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 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 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 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 万元。

(3) 2011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 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 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 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 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 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 证。

(5) 2011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 m2,截止20ll年8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m2 , 取得收人40500万元;尚余4500 m2房屋未销售。

(6) 2011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开发 公司就“东丽家园”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箅, 公司以该项目尚未销售完毕为由对此提出异议。

(7) 2012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4500 m2房屋打 包销售,收取价款432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 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城市维护建设 税税率为③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④ 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 有计箅,每问需计箅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主管税务机关于2011年9月要求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 算的理由。

(2)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缴纳 的土地闲置费是否可以扣除?

(3)计算2011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 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

(4)计算2011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箅时可 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

(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公司 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6)计算2011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 扣除的开发费用。

(7)计算2011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 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8)计算2011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 增值额。

(9)计算2011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 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0)计算2012年2月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 房屋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

(11)计算2012年2月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 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 发生相关

  •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 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 发生相关

  •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 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 发生相关

  •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 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 发生相关

  •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 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 发生相关

  •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 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 发生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