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品各个零部件功能重要程度采用0~4评分法的结果见下表。在不修正各功能累计得分的前提下,零部件III的功能重要性系数为( )。
A. 0. 167 B. 0. 375 C. 0. 292 D. 0. 208
某产品各个零部件功能重要程度采用0—4评分法的结果如下表。
某产品各个零部件功能重要程度采用0-4评分法的结果如下表:
某产品各零部件功能重要程度采用0-4评分法评分的结果见下表:
某产品各个零部件功能重要程度采用0一4评分法的结果如下表 在不调整各功能累计得分的前提下 零部件I
某产品各个零部件功能重要程度采用0-4法评分的结果如表4-24所示。在不调整各功能累计得分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