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水利水电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 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
背景
某水利水电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单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留金;(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对超出部分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4)监理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单位:m3)见下表。

问题:
1.预付款是多少?
2.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本月监理工程师是否应签发付款凭证?
3.从第2个月起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1.预付款金额:(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
2.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500*180+700*160=20.2(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20.2*(1-5%)=19.19(万元),19.19万元<25万元,所以第1个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3.第2个月工程量价款:800*180+900*160=28.8(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28.8*(1+5%)=27.36(万元)。本月监理工程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19.19+27.36=46.55(万元),第3个月工程量价款:800*180+800*160=27.2(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27.2*(1-5%)=25.84(万元);应扣预付款:18.52*50%=9.26(万元);应付款:25.84-9.26=16.58(万元)。监理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所以本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第4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7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2300m3超出400m3,已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超出部分其单价应进行调整。超过估算工程量10%的工程量:2700-2300*(1+10%)=170(m3),这部分工程量单价应调整:180*0.9=162(元/m3)。甲项工程工程量价款:(600-170)*180+1.70*162=10.494(万元);乙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3200m3减少200m3,不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其单价不进行调整。乙项工程工程量价款:600*160=9.6(万元)。本月完成甲、乙两项工程量价款合计:10.494*9.6=20.094(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20.094*0.95=19.0893(万元)。本月监理工程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16.58+19.0893-18.52*50%=26.40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