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
19 92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
1996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
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0万元转让给乙 乙略加修缮后 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 丙居住一年后以50
2005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 乙略加修缮 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 丙居住
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 乙略加修缮后 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