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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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为普通合伙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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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对外代表企业,乙、丙不执行企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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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负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该亏损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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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 注册会计师甲 乙 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 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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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三人于2015年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甲是普通合伙人 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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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 甲出资5万元 乙出资3万元 丙出资2万元 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 约定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