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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05年5月5日 甲拒绝归还乙的借款 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10月15日 乙


2005年5月5日,甲拒绝归还乙的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10月15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5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0日

B.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5日

C.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0日

D.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5日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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