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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 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 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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