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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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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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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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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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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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 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 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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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