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配备公务用枪,经本院()批准后报送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和行政装备部门审核。
A、院长
B、主管副院长
C、主要负责人
D、行装科科长
基层人民法院配备公务用枪 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后 报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
高级人民法院辖区法院所提公务用枪购置计划 经本院()批准后 按照有关规定向()申请统一购置。
基层人民法院配备公务用枪 需向()备案。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是本院公务用枪的主管部门。
配备公务用枪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是公务用枪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配备公务用枪时 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公务用枪持枪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