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担保物是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及其孽息,孽息具体包括()。
A、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B、送股
C、分红
D、派息
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
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
在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与上市公司股东就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签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否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由债券持有人行使选择权。()
在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与上市公司股东就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签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的金额应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