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23条第(四)项所称“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情形,是指()。
A、被录用、任命人员明显不符合所任职务的条件,或者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
B、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作出录用、任免、奖惩决定的
C、奖励明显不适当的
D、处分畸轻畸重的
《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 院审理行政案件 参照国务院部 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 的行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可以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23条规定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也可将自己管辖的第
《宪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 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上级监察委员会( )下级监
《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 行政处罚( )。
关于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五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