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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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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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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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 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 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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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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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 组织事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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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应当至少每()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