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16 (本题涉及应纳增值税 附加税 房产税 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的混合计算) 位
综合题16
(本题涉及应纳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的混合计算)
位于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发生如下业务:
(1)受让一宗位于市区的土地使用权,依据受让合同规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地价款为6000万元(取得合规支付凭证),并支付了相关税费共计210万元。
(2)甲公司将受让土地的60%用于开发商品房,并将该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建筑承包合同支付乙公司不含税劳务费和材料费为4200万元。
(3)甲公司在该开发商品房销售期间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利息费用500万元(包括罚息20万元,能够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并能够按建筑项目合理分摊;不考虑进项税)。
(4)9月末该商品房建筑工程完工,支付乙公司施工劳务费和材料费,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将该商品房的20%用于出租,合同约定:租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每月不含税租金30万元,10月份收到3年不含税租金1080万元。
(5) 2016年10月末,将开发的其余商品房全部销售,并签订了销售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取得不含税销售价款2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并回答问题:
(1)甲公司2016年10月销售商品房应缴纳的增值税。
(2)甲公司出租商品房2016年10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印花税和增值税。
(3)甲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4)甲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5)甲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6)甲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7)甲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