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
【背景资料】
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2005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甲方依据合同推荐某电梯安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作为本项目电梯安装施工单位,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施工监理。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对本项目今后的工作作了如下安排:(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计划”;(2)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监理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3)由项目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4)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5)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005年5月15日,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经理一起向甲方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甲方说:“监理单位正在对四月份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进度款还要等一等”。项目经理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一部电梯导轨型号到货错误,需要退换。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要求补偿因退换导轨造成的费用损失。监理说:“此事应先找乙方”。丙方找到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回答:“你们是甲方推荐的,费用直接找甲方要,此事与我们没有关系”。
【问题】
1.逐项指出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的工作安排是否妥当?对于不妥之项说明正确做法。
2.指出乙方停止施工以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的做法和甲方的答复各有何不妥之处。
3.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损失补偿申请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4.乙方项目经理对于丙方提出索赔的回答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
1.(1)妥当。(2)不妥。正确做法:应由项目经理负责。(3)不妥。正确做法:由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负责。(4)不妥。正确做法:由项目经理负责。(5)不妥。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2.乙方不妥之处:未发出要求付款书面通知就停工。甲方不妥之处:在5月15日还在核对工程量,已超过7天内确认计量的约定时限,应视为已确认,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报的工程进度款。
3.不恰当。因丙方与监理没有合同关系,丙方索赔的对象不正确。
4.不恰当。丙方与甲方没有合同关系,丙方与乙方有合同关系;因此,丙方不能越过乙方直接找甲方索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