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电子客票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购票信息单仅作为旅客购票的信息提示。旅客如需报销凭证,可于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内,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换取报销凭证;超过()时通过铁路12306客服办理。购票信息单和报销凭证不能作为乘车凭证使用。
A、10日
B、15日
C、30日
D、31日
购票信息单可以重复打印。()
已打印报销凭证的旅客办理改签 退票手续时 需到车站指定窗口按规定办理 并收回购票信息单和报销凭证。()
购票信息单可以作为乘车凭证进站乘车。()
旅客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后 应重新打印购票信息单。()
购票人在购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有效出境入境证件等信息。
他人12306账户代购的铁路电子客票 购票信息单可通过代购人12306账户打印 也可在车站指定窗口或自动售/取票机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