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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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为甲单位工程师,2004年2月调到乙单位工作。甲、乙两单位商定,杨某在甲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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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王某2005年12月调到县政府机关工作,2008年12月回到乡卫生院担任院长职务,拟继续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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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王某2005年12月调到县政府机关工作 2008年2月 回到乡卫生院担任院长职务 拟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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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工作已满15年 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5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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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工作已满15年 2018年10月1日调到乙公司工作 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 则赵某可以享受的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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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王某2008年12月调到县政府机关工作 2011年2月 回到乡卫生院担任院长职务 拟继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依据《执业医师法》规定 王某应当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申请